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相關醫療機構,相關企業:
根據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要求,為做好省第七、八輪醫用耗材接續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經研究,定于2025年9月10日起執行本次接續采購中選結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配送關系確認和合同網簽時間
(一)配送關系確認時間:2025年9月3日-9月9日。
請相關中選企業按時登錄江蘇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以下簡稱“省招采子系統”)進行配送關系確認。
(二)合同網簽時間:2025年9月3日-9月9日。
請相關醫療機構和中選企業按時登錄省招采子系統完成合同網簽工作。
二、有關執行要求
(一)保障中選產品供應和配送。中選企業作為保障質量、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及時維護中選產品信息,確定合作配送企業,根據約定量需求,加強質量管理、做好生產供應準備,保障醫療機構臨床使用。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如發生配送供應等問題,按照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信用評價及我省陽光采購信用記分管理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規范中選產品掛網和使用。中選產品直接在省招采子系統掛網,供全省醫療機構采購。醫療機構按中選價格采購,患者按中選價格使用。醫療機構不得二次議價,也不得變相或以SPD供應商名義收取供應企業其他費用。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應優先采購使用中選產品,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
(三)醫保資金預付與結算。各設區市醫保部門要落實醫保資金預付政策,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基礎上,按不低于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并按采購進度從醫療機構申請撥付的醫療費用中逐步沖抵;督促醫療機構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聯系方式:
省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中心:025-83293758;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25-83668690。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