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
為推動我市進一步提升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水平,按照《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內藥采中心字 〔2022〕246號)以及《赤峰市醫療保障局關于修訂印發<赤峰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赤醫保辦發〔2025〕10號)要求,我局于2025年7月份對赤峰地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進行了年度考核,現將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一、考核時段及對象
本次配送企業年度考核工作將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期間,在內蒙古自治區醫保服務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內開通赤峰地區藥品或醫用耗材配送權限滿一年的297家非帶量產品配送企業納入考核范圍。其中涉及藥品配送企業29家,醫用耗材配送企業268家。
二、考核情況
(一)藥品配送企業考核情況
納入藥品配送企業考核范圍的共有29家,其中年度考核綜合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配送企業為18家;69分及以下的配送企業為2家,考核年度內無采購訂單的企業為9家(詳見附件1)。
(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考核情況
納入考核范圍的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共268家,其中年度考核綜合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配送企業為173家;69分及以下的配送企業為18家,考核年度內無采購訂單的企業為77家(詳見附件2)。
(三)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配送供應考核情況
一是納入藥品配送企業考核范圍的8家配送企業參與基層醫療機構藥品配送。其中2家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配送率低于70%(詳見附件3)。
二是納入醫用耗材配送企業考核范圍的34家配送企業參與基層醫療機構耗材配送,其中4家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配送率低于70%(詳見附件4)。
三是根據配送企業考核工作實施方案內容,對于69分及以下的20家配送企業進一步測算其基層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配送情況,測算情況如下:
2家藥品配送企業,其中1家未參與基層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配送工作,1家基層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配送率低于90%。
18家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其中17家未參與基層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配送工作,1家基層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配送率低于90%。
三、申訴情況
8月11日至8月22日,已就擬取消赤峰地區配送資格的 11 家藥品配送企業、95家醫用耗材配送企業進行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我局嚴格按照申訴處理流程,設立專門申訴接收渠道(含線上郵箱、線下書面提交兩種方式),安排專人負責申訴材料接收、登記與初步審核,確保企業訴求得到及時響應。
期間,共收到1家醫用耗材企業提交的申訴材料,該企業因“考核年度內無采購訂單”被列入擬取消配送企業名單,主訴因經營產品的需求量較少,故考核年度中未產生配送業務,現已開展業務,申請保留赤峰地區配送權限。經核查,該企業申訴情況屬實,但不符合考核方案規定。決定按照《赤峰市醫療保障局關于修訂印發<赤峰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赤醫保辦發〔2025〕10號)要求“連續一年沒有訂單的取消其配送資格”,取消其赤峰地區配送權限。
四、考核結果
(一)藥品配送企業考核結果
一是對綜合評分69分及以下且基層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配送率未達90%(含)的2家藥品配送企業,經考核、公示等程序,取消赤峰地區線上配送資格(詳見附件5)。二是對考核年度內無藥品交易記錄的9家藥品配送企業,經考核、公示等程序,取消赤峰地區線上配送資格(詳見附件5)。三是對于綜合評分70分以上,但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配送率低于70%(不含)的1家藥品配送企業,要求限期整改(詳見附件3)。
(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考核結果
一是對綜合評分69分及以下且基層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配送率未達90%(含)的18家醫用耗材配送企業,經考核、公示等程序,取消赤峰地區線上配送資格(詳見附件6)。二是對考核年度內無耗材交易記錄的77家醫用耗材配送企業,經考核、公示等程序,取消赤峰地區線上配送資格(詳見附件6)。三是對于綜合評分70分以上,但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采購訂單配送率低于70%(不含)的3家醫用耗材配送企業,要求限期整改(詳見附件4)。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配送企業主體責任
各配送企業要深刻認識藥品耗材配送工作在保障公眾健康、維護醫療體系穩定中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與擔當意識,將保障及時供貨作為重大責任扛實扛牢,以強化措施為抓手,主動作為、全力而為,聚焦“缺貨斷貨”等突出問題精準破難解堵,確保對醫療機構每一筆采購訂單均嚴格遵循質量保證、快速高效原則完成配送,全面滿足臨床診療需求。
(二)強化精細化管理,提高配送服務水平
各配送企業要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及時關注“赤峰市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發布的配送企業操作手冊及相關改革規定,主動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教育,提升專業素質和服務意識,安排專人負責線上采購工作,提高采購平臺操作水平,確保訂單響應、確認、配送等環節及時跟進。尤其要保障用量小、偏遠鄉鎮醫療機構的配送,保證配送過程的專業性和安全性。同時主動接受醫療保障部門的監督管理,按要求參加醫療保障部門、醫療機構舉辦的相關培訓或會議,規范配送行為。
(三)暢通溝通渠道,建立高效協作機制
要積極主動與醫療機構、市縣兩級醫療保障局藥采部門以及生產企業做好溝通協調,充分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統籌好藥品耗材配送規劃,提高藥品耗材配送時效。定期對經營品種、產品庫存、有效配送關系情況進行梳理,對因貨源不足、價格變化等因素不能配送到位等情況提前告知醫療機構。做到信息共享,協同配合,保障我市配送工作平穩運行。
赤峰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