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醫保辦〔2025〕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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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醫療保障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省直三行業醫療保障管理部門,省本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我省于2022年建立了以國家15位代碼為基礎的醫保醫用耗材目錄(以下簡稱“醫保耗材目錄”),平穩過渡銜接了國家醫保信息系統切換和醫用耗材代碼應用。為進一步規范我省醫保耗材目錄,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引導醫療機構為患者使用質優價宜的耗材,根據保基本、保大病、鼓勵創新等原則,現就規范我省醫保耗材目錄工作通知如下。
一、醫保耗材目錄實行動態調整
原則上使用部位相同、功能相近、可互相替代、臨床有使用需求的耗材,執行相同的醫保類別。高值耗材綜合考慮掛網、臨床使用、集采等情況確定醫保支付限價。與集采中選耗材類別相同、功能相近的耗材,原則上以集采最高中選價作為醫保支付限價。醫保耗材目錄根據國家耗材分類與代碼更新情況及時調整,對于調出我省收費范圍、國家取消代碼的耗材,及時調出我省醫保支付范圍。
二、醫保耗材目錄的管理及構成
醫保耗材目錄按照國家15位代碼進行管理,此次調整規范的耗材乙類3315個,丙類426個(附件1)。其中261個耗材實行組套支付,定點醫療機構需同時上傳組套編碼(附件2)。未在此次調整規范范圍內的符合另收費用一次性物品管理規定的耗材,可繼續收費,醫保基金不予支付(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除外)。納入到醫保目錄的耗材,必須是符合我省另收費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錄的耗材。
三、耗材支付政策
甲類耗材不設定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支付。乙類耗材參保人員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支付。乙類耗材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各統籌地區根據城鄉居民醫保、職工醫保籌資水平,結合基金承受能力等確定。丙類耗材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使用實行醫保支付限價管理的耗材,超出限價部分為個人負擔費用。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各地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省醫療保障局報告。?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