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衛監督〔2017〕8號
各設區市衛生計生委、平潭綜合實驗區衛生計生局,省疾控中心、省衛生計生監督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經省審改辦同意,將消毒產品安全評價備案工作下放各設區市衛生計生委及平潭綜合實驗區衛生計生局。為確保下放事項有序銜接、落實到位,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消毒產品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保證產品安全有效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是保障消毒產品安全有效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對消毒產品安全評價結論和備案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完善消毒產品生產的標準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已完成備案的產品上市后,產品名稱、配方、結構或生產工藝等發生改變的,產品責任單位應當及時更新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并向所在地設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備案。產品責任單位更新備案后,原備案廢止。
二、明確備案性質,嚴禁實施變相審批
明確消毒產品備案屬于告知、備而待查性質,不屬于行政審批。我省轄區內生產、經營的不需要行政審批的第一類、第二類消毒產品在上市前,應當報所在地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備案。取消消毒產品安全評價備案憑證,消毒產品經營使用單位可以參考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擇優選用產品,不得要求產品責任單位提供消毒產品安全評價備案憑證。
三、優化備案流程,積極主動服務企業
進一步優化備案流程,規范備案所需材料(具體備案程序和資料要求見附件1),對備案材料齊全的要及時備案。同時要做好服務企業工作,主動為企業學習掌握消毒產品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精神提供便利。加強對企業在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和衛生安全評價等環節的指導,探索建立消毒產品網上自主備案信息服務平臺,方便企業及時備案。
四、及時公開信息,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各地要加強管理,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在備案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在完成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應在各自官方網站及時公開備案信息(公開信息內容和格式詳見附件2)。對于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消毒產品,應當及時公開不合格產品名稱及產品責任單位、行政處罰情況等監督檢查信息。逐步實施誠信企業和黑名單制度,通過信息公開、暢通群眾投訴舉報途徑等方式,充分調動和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新格局。
五、加強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各地要建立以日常巡查和“雙隨機一公開”為主、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為輔的監管機制。要大力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完善執法人員名錄庫和監管對象名錄庫,規范事中事后監管,不斷提高隨機抽查在監督檢查中的比重。要堅持問題導向,對于信用等級低、投訴舉報多、列入異常名錄或發生過違法違規行為等情況的監管對象,要增加日常檢查頻次和隨機抽查力度,實行動態監管。
附件:1.福建省消毒產品安全評價備案程序
2.福建省消毒產品安全評價備案公開內容及格式
3.福建省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備案登記表
福建省衛生計生委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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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