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1年4月,根據福建省藥械聯合限價陽光采購平臺數據統計,全市醫療機構落實國家和省5批次藥品集采和使用金額1.81億元,采購數量2.30億(支/片/袋),按各批次降幅分別測算,節約相關藥品采購和使用費用1.66億元。全市定點公立醫療機構落實醫用耗材集采中選產品入庫量為75.10萬(根/支/個),合計采購金額3703.32萬元,按各批次醫用耗材平均降幅測算,已節約相關耗材采購和使用費用約4632.20萬元。
??? 一是確定醫療機構約定采購量,落實采購基礎量“最后一公里”。會同衛健委以醫療機構上年度同類產品的使用量為基數,按照國家和省統一確定的集中采購中選藥品或耗材的約定采購量計算規則,計算各醫療機構中選產品的約定采購量,并分解落實至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
二是組織簽訂采購合同,明確協議采購三方責權“最后一公里”。會同衛健委牽頭公立醫療機構及軍隊醫療機構與中選生產企業、配送企業按中選價格和約定采購量,通過國家或省藥械陽光采購平臺簽訂三方購銷合同,明確三方在集采中選產品的生產、流通、使用環節責任和義務,保障政策落地實施。
三是執行藥品限價及醫保支付標準,推進藥品待遇支付標準“最后一公里”。在落實集采中選藥品及其同通用名藥品時,對中選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實行“零差率”銷售。貫徹落實《福建省醫保藥品支付標準》關于藥品醫保支付結算價和最高銷售限價的規定,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銷售聯合限價陽光采購目錄內的掛網藥品,均不得超過福建省藥械聯合限價陽光采購平臺規定的醫保最高銷售限價;對于在醫保目錄范圍內的中選藥品以銷售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
四是加強配送流通供應履約監管,狠抓流通供應環節“最后一公里”。全面執行藥品、耗材購銷“兩票制”,簡化藥品流通環節,進一步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督促配送企業建立中選產品庫存管控機制,根據醫療機構實際采購情況設立動態備貨警戒線,確保合理庫存,做到12小時內響應定點醫療機構的采購訂單,24小時內配送到位。定期對福建省藥械聯合限價陽光采購平臺交易數據進行監測,并通報藥械采購配送履約情況,對配送企業不正常備貨、不按時供貨影響臨床使用的行為實行“零容忍”,按違約行為輕重程度給予相應的暫緩支付結算款,促進配送企業自覺履行配送義務和責任。
五是實行藥品和集采耗材貨款統一結算支付,落實集采中選產品及時回款“最后一公里”。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書面簽訂《醫用耗材貨款委托結算協議》和《藥械貨款結算差額款委托收款協議書》,將全市公立定點醫療機構采購國家和省集采中選的藥品、耗材貨款列入統一結算支付范圍,全面實行由醫保經辦部門與藥械供應(配送)企業先行代為陽光結算貨款,并通過多種考核措施,形成部門合力,全面提高集采藥械貨款統一結算效率。
六是加強部門協作,確保集中帶量采購采購和使用風險防控“最后一公里”。會同衛健、市場監管部門,加強集采藥械的配送、采購和使用等全過程風險管控和防范,全力處置各環節出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