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 根據《關于印發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國食藥監電[2012]38號)和《關于加強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12]260號)的要求,麻黃堿含量超過30mg的復方制劑已從非處方藥轉為處方藥管理。依據處方藥的管理要求,我局已對相關品種藥品說明書進行了核準(見附件),現予以發布。
??? 請通知行政區域內藥品生產企業在國食藥監辦[2012]260號文件規定的時限內,按公布的模板修訂說明書和標簽,并按補充申請事項提交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同時,將修訂的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等單位。相關藥品生產企業還應主動跟蹤該類藥品臨床應用的安全性情況,按規定收集不良反應并及時報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