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背景
??? 2019年12月市政府印發《石家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自辦法實施以來,在規范我市醫療保險管理、保障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近年來,國家和省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優化和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框架和待遇標準,加快構建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為進一步完善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參保職工權益,促進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政策以及市政府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對《實施辦法》予以修訂完善。
??? 二、主要內容
??? 修訂后的《實施辦法》共十三章78條,分為總則、實施范圍及對象、醫療保險登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個人賬戶的建立和使用、基本醫保統籌基金的建立和支付、醫療服務與就醫管理、醫療費的結算及報銷、基金管理、部門職責、監督和考核、法律責任、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 (一)實施范圍及對象。本轄區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和退休(退職)人員;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 (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明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構成以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方式、繳費基數、繳費費率和繳費年限等內容。將職工基本醫保費由用人單位按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8%(不含生育保險繳費率)繳納降為按6.5%繳納。靈活就業人員按全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8%繳納降為按6.5%繳納。
??? (三)個人賬戶的建立和使用。進一步擴大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對個人賬戶的計入標準、個人賬戶的支付范圍以及使用管理等內容進行了明確。
??? (四)基本醫保統籌基金的建立和支付。明確基本醫保統籌基金的支付范圍,以及參保職工普通病門診、慢特病門診和住院等醫療費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額等相關待遇標準。進一步提高職工普通病門診統籌年度支付限額,45歲以下在職職工統籌基金政策范圍內年度支付限額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 45歲(含)以上在職職工統籌基金政策范圍內年度支付限額由3500元提高至4500元,退休人員統籌基金政策范圍內年度支付限額由5000元提高至6000元。
??? (五)醫療服務與就醫管理。主要對定點醫藥機構的服務行為規范和管理提出要求。
??? (六)醫療費的結算及報銷。主要對參保職工就醫醫療費的結算方式以及經辦機構與協議醫藥機構的結算方式等內容做出相關規定。
??? (七)部門職責。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和義務,并提出了相關要求。
??? (八)附則。對其它有關事項進行了規定,并明確實施時間為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 三、出臺意義
??? 修訂后的《實施辦法》在規范統一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現行醫保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作出優化調整,完善了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將得到進一步提升,有利于持續推進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滿足群眾就醫需求,更加積極充分發揮醫療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