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全國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中醫藥標準化研究轉化中心,局機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中醫藥標準化行動計劃(2024-2026年)》有關要求,我局在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建設基礎上,確定了首批11家單位開展中醫藥標準化研究轉化中心建設,持續夯實中醫藥標準化發展基礎,有力提升中醫藥標準化能力和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按照“統籌協調、需求導向、質量優先、應用為本”的原則,在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中擇優建設中醫藥標準化研究轉化中心(以下簡稱“研究轉化中心”),示范性開展標準制定和應用推廣工作,引領性開展重大項目成果轉化標準工作,促進重大項目建設資源共享,推動跨學科、跨專業、跨領域的應用實踐。至“十五五”末,研制一批高質量中醫藥標準并強化應用,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二、建設單位
??在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中,選擇同時承擔中醫類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建設任務的單位,確定為首批研究轉化中心,共計11家: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龍華醫院、江蘇省中醫院、河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廣東省中醫院、成都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西藏自治區藏醫院。
??三、主要任務
??(一)示范性完成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建設任務。
??1.中醫藥標準研究制定。研究轉化中心要系統總結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建設工作進展和研究成果,作為起草單位重點參與5項以上中醫藥國家(行業)標準草案的制修訂,并承擔起草過程中的技術驗證工作,對標準草案中的技術要求和技術指標進行實施驗證,提交有關工作報告和技術材料。鼓勵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
??2.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研究轉化中心要牽頭構建本省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網絡,探索建立省、地、縣三級工作協作機制,確定任務承擔部門和專兼職人員,開展中醫藥標準的實施和推廣應用。同時,根據工作基礎和學術優勢,按照統一規劃和分工,在本單位重點組織推廣5項以上中醫藥標準。
??3.中醫藥標準技術指導。研究轉化中心要建立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工作指導組,組織開展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的技術指導,負責指導本地區中醫醫療機構標準應用推廣工作。通過開展技術培訓等多種形式,培養本地區中醫藥標準化復合型人才。
??(二)引領性開展中醫臨床、科研成果轉化標準工作。
??1.中醫藥臨床經驗轉化。研究轉化中心要充分發揮中醫類國家醫學中心在疑難危重癥診斷與治療、醫學科學關鍵技術攻關、高水平醫學研究、重大公共衛生問題應對與突發事件醫療應急等方面的項目優勢和經驗,系統總結有關工作進展和研究成果,研制一批引領性、示范性的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少數民族醫)臨床診療指南與技術操作規范等臨床技術標準。
??研究轉化中心要按照所承擔國家中醫優勢專科建設任務要求,充分發揮醫療資源富集和專業水平較高的優勢,加強中醫優勢專科經驗轉化,制定一批臨床診療指南與技術操作規范等臨床技術標準。
??2.中醫藥科研成果轉化。研究轉化中心要積極構建科研項目與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聯動機制,將需求迫切、技術成熟、行業廣泛認可的中醫藥科研成果向標準轉化,把最先進的科研成果用標準形式固化下來、推廣出去,使標準成為科技項目的重要產出。對科研成果轉化為標準擬解決的問題、標準適用性、與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協調性、以及制定標準過程中的風險進行評估,強化標準核心技術指標研究。
??四、組織管理
??(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負責對研究轉化中心建設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和宏觀指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建設任務,建立考核體系、開展監測評估,依托局標準化工作辦公室組建專家指導組,加強標準立項、巡回指導、經驗交流和總結報告工作。
??(二)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研究轉化中心的日常指導和監督管理,指導研究轉化中心完善內部管理架構,創新體制機制,落實任務要求。定期研究推進項目建設,調度重點任務落實進展,切實加強對重大項目建設成效、標準產出和應用推廣工作的過程管理。及時提煉好的經驗做法,總結形成符合當地實際的標準制修訂、應用推廣、評價反饋模式。
??(三)建設單位具體負責研究轉化中心建設的實施和管理,建立健全研究轉化中心運行管理機制,明確承擔部門和責任人員,統籌協調重大項目建設各方資源形成合力,保障研究轉化中心各項任務落實。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強化任務分工和責任落實,主要負責同志定期聽取工作進展匯報,研究推進重點難點問題解決。建立年度考評工作制度,對照考核指標體系梳理總結,逐級匯報建設工作成效,確保建設任務完成和目標實現。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綜合司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