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縣(市)衛生局,州直各醫療單位:
根據省衛生廳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衛生廳對《甘肅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2版)部分內容做了更正,更正內容如下:
(一)"甲砜霉素甘氨酸酯"是麻風治療用藥,不在分級管理目錄范圍;
(二)原"法羅培南"列入"碳青霉烯類",現改為"其他β內酰胺類";
(三)"加替沙星"因存在顯著不良事件在國際上已經撤市,故在我省分級管理目錄中予以剔除;
(四)原"頭孢替唑"列入限制使用級,現改為特殊使用級;
(五)"洛美沙星"在特殊使用級應為帶﹡號使用;
(六)現目錄由原來148個抗菌藥物品種更正為143個。
二、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根據更正后的《甘肅省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2012版)遴選制定各自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二級醫院不超過35種,三級醫院不超過50種,并按照三級、二級醫院以紙質版(蓋公章)和電子版(Excel)的形式于10月12日前上報州衛生局醫政科。
三、各縣(市)衛生局及州直醫療單位將本縣(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本單位是否制定醫生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軟件及各縣(市)衛生局與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與各科室負責人之間是否簽定責任狀情況按要求(見附件)于10月12日上報州衛生局醫政科。
聯系人:祁麗琴聯系電話:6212566
電子郵箱:lxzwsjyzk@163.com
附件:醫療機構制定醫生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軟件及各級簽定責任狀情況反饋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附件
醫療機構制定醫生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軟件
及各級簽定責任狀情況反饋表
衛生局/醫院(蓋章)制表人:時間:
醫療機構名稱 |
是否制定醫生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軟件 |
是否按要求與所屬衛生行政部門簽定責任狀 |
是否按要求與各科室負責人簽定責任狀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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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請于2012年10月12日前報州衛生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