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社會辦醫療機構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衛辦財務發〔2021〕12號)《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修訂<西藏自治區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藏衛財審發〔2019〕183號)及委務會議紀要〔2023〕11號通過,擬同意自治區人民醫院、西藏阜康腫瘤醫院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延期及核發配置許可證,現將有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自治區人民醫院
同意PET/CT設備配置許可自2023年1月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
同意直線加速器設備配置許可自2023年1月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
二、西藏阜康腫瘤醫院
同意PET/CT設備核發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
同意直線加速器設備核發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
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