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公安局、司法局、衛生局:
為了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衛生部和司法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藥物濫用監測工作的通知》(國藥監安[2001]438號)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省藥物濫用監測工作,完善各級各類戒毒機構藥物濫用監測報告制度,為各級政府禁毒工作提供科學可靠的技術數據,預測毒品濫用趨勢,推動禁毒工作的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各市、縣(區)公安機關設置的強制戒毒所、司法行政部門設置的勞教戒毒所、衛生行政部門開設的自愿戒毒機構和美沙酮維持治療門診,應對所有接受戒毒、維持治療的人員進行登記,填報《藥物濫用監測調查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調查表》),并報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表》由陜西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提供。
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是禁毒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抓緊抓好,落實監測機構或人員的設置,市級從事藥物濫用監測的人員要經過藥物濫用監測專業知識的培訓。
三、全省各級各類戒毒機構要指派專(兼)職人員負責藥物濫用監測工作,履行藥物濫用監測聯絡員職責(見附件2)。各單位應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將《陜西省藥物濫用監測聯絡員推薦表》(見附件3)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填報《調查表》技術指導由陜西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負責。具備網絡在線上報調查表的單位應及時將數據上報,暫不具備網絡在線上報的單位應將紙質《調查表》由聯絡員匯總后每季度末報送陜西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五、各戒毒機構填報《調查表》份數應與收治/收戒病員人數一致,不得出現缺報、漏報現象。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擇機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督導檢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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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藥物濫用監測調查表》
2、陜西省藥物濫用監測聯絡員職責和要求
3、陜西省藥物濫用監測聯絡員推薦表
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陜西省公安廳
陜西省司法廳
陜西省衛生廳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