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計生委,委直屬有關單位,醫學院校附屬醫院,中央駐津醫療機構,部分部隊、企事業單位醫院: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核查生物物理治療儀有關情況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8〕127號)要求,我委現就醫療技術及醫療器械臨床應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區衛生計生委、各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醫療技術及醫療器械臨床應用管理工作,以“以患者為中心,改善醫療服務百日行動”為契機,貫徹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將此項工作作為醫療質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和我委有關要求,保證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完善管理制度
各區衛生計生委要完善醫療技術備案流程,定期對轄區內醫療機構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掌握轄區內醫療機構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情況,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各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加強醫療技術和醫療器械臨床應用管理,各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醫療機構要定期對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情況進行梳理,完善醫療技術醫療機構內部審批流程;同時,進一步加強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注冊證的適用范圍臨床應用。
三、保障醫療安全
各醫療機構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要求,強化醫務人員培訓,嚴格醫療器械使用管理,保證各項技術操作流程熟練、規范,保證臨床應用安全。 
	? 
	2018年3月8日 
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