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 為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破解新型城鎮化面臨的瓶頸難題,根據《福建省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新型城鎮化改革試點的通知》(閩發改規劃〔2025〕135號)關于“放寬居住證參保戶籍限制”要求,廈門市發改委出臺了《廈門市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廈發改規劃〔2025〕249號),明確進一步放開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的父母、配偶持本市有效居住證參加本市居民醫保,擴大醫療保障覆蓋面。為落實好國家、省、市有關要求,我局聯合市財政、稅務部門出臺了《廈門市醫療保障局 廈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調整居民醫保參保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 二、主要內容
??? (一)放寬參保戶籍限制
??? 此次調整在原已放開在校在園學生、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的非本市戶籍未成年子女等外來人員參保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開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的父母、配偶持本市有效居住證參加本市居民醫保。
??? (二)避免重復參保
??? 為避免重復參保,根據國家醫保局《關于完善基本醫保參保關系銜接的通知》(醫保辦發〔2025〕4號)關于異地參保的規定,《通知》明確當年度已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原則上不再辦理同一年度內跨統籌地區居民醫保參保手續。對于跨區域流動的參保人,可通過異地就醫形式解決就醫需求。
??? (三)明確保費退費政策
??? 根據國家和省文件要求,《通知》明確居民醫保年度即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含待遇等待期)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待遇享受開始時間根據國家和省參保長效機制確定。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已繳納下一年度居民醫保費的,在新年度1月1日前可申請退費;1月1日后(含)繳費的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