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2日,省醫保局會同省人社廳、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關系銜接和失業保險基金代繳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工作的通知》(皖醫保發〔2025〕1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臺背景和過程
??國家醫保局在堅持治理重復參保的原則前提下,為適應人口跨區域頻繁流動的形勢要求,持續做好各類人群參保和醫保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切實保障參保群眾醫保權益不中斷,2025年國家醫保局出臺了《關于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關系銜接的通知》(醫保辦發〔2025〕4號)。
??按照《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經辦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4〕38號)規定要求,為保障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享受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遇,實現“失業不失?!?,避免因失業導致醫保斷繳風險,2025年國家醫保局出臺了《關于明確失業保險基金代繳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醫保辦發〔2025〕6號)。
??根據國家文件部署要求,為做好我省貫徹落實工作,進一步規范我省參保關系銜接、失業保險基金代繳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工作,不斷提升參保服務便捷度和群眾獲得感,我局結合精簡文件的要求,對國家文件精神進行細化整合,2025年8月,會同省直相關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關系銜接和失業保險基金代繳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工作的通知》(皖醫保發〔2025〕13號)?!锻ㄖ吩谄鸩葸^程中嚴格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經組織相關地市醫保部門討論研究、開展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學習借鑒外省做法、合法性審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為基層減負一致性評估等程序。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規定了省內參保關系轉移接續和失業保險基金代繳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的幾種情形,明確了具體辦理流程,并附省內參保關系銜接即參即停業務流程圖?!锻ㄖ返膬热?,既堅持治理醫療保險重復參保,又進一步保障了跨統籌地區流動參保人享受醫保的權益,也明確了失業領金人員與參保職工同等享受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遇。
??(一)對于已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實現省內參保關系銜接即參即停的幾種情形
??一是可直接參加下一年度省內其他統籌地區居民醫保參保繳費;醫療救助對象等特殊人群,實行原參保地和新參保地之間的數據校驗,落實簽署告知書的步驟,進一步確保特殊群體的待遇保障。
??二是當年度由居民醫保轉省內職工醫保的,系統默認立即暫停原居民醫保參保關系。由省內職工醫?;謴途用襻t保關系的,需先暫停原職工醫保參保關系,如原居民醫保有未執行的等待期,需在等待期滿后享受待遇。因人員流動出現參保當月兩地待遇均可享受的,僅在新參保地享受待遇。
??三是進入待遇享受期(含在待遇等待期)內,原則上不再辦理跨統籌地區參保手續、個人繳費不再退回,可通過異地就醫形式解決就醫需求。
??(二)關于失業保險基金代繳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的幾種情形
??一是由發放失業保險金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個人不繳費。
??二是對于多代繳的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無論領金人員是否享受醫保待遇,均按相關退費流程完成追退。
??三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保等原因導致無法統一辦理參保繳費的,由相關部門按規定支付領金人員本人已繳納的職工醫保費。
??四是關于待遇等待期,領金人員職工醫保中斷繳費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恢復正常繳費且補足中斷期間基本醫保費的,繳費當月正常享受待遇,不設置等待期。中斷繳費期間的醫保待遇、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前欠繳醫保費的及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的,按各統籌區政策規定執行。
??三、《通知》的亮點內容
??《通知》實現了轉移接續省內參保關系銜接“即參即?!?,主要表現在:一是居民醫保到省內其他統籌地區參保時,由原先線上推送轉移接續材料改為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申請將其原參保地當年12月31日參保狀態改為“暫停參?!奔纯?,進一步簡化流程、縮短周期。二是居民醫保參保人當年度再次參加省內職工醫保時,新參保地醫保部門在參保人完成職工參保登記后,系統默認立即暫停原居民醫保參保關系,無需用人單位工作人員為其申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進一步優化流程、提高效率。
??四、具體安排
??省內參保關系銜接即參即停和失業保險基金代繳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有關規定從2025年9月15日起實施??缡⒈jP系銜接待國家醫保局出臺政策措施后,我省將積極落實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