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龍港市局以“整體市監”理念為指引,突破傳統監管手段與運動式執法模式,系統構建以數字治理為基礎、精準治理為路徑、社會共治為目標的“三治融合”新模式,不斷拓展綜合治理的廣度、深度和寬度,有效破解小藥店問題“反復治、治反復”的監管困境,為基層藥品安全治理體系現代化探索出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樣本。
??? 一、打造數字治理應用場景,實現藥店規范“一碼通查”。創新推出“藥安碼”作為統一數字身份,構建智慧監管閉環。通過“藥安碼”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實現“一鍵舉報、圖文舉證”,形成風險動態畫像。通過系統推送《合規自查任務清單》,引導藥店主動上報風險,實現從“被動受檢”向“主動管理”轉變。同時,運用“人臉識別+實時定位”技術,提升執業藥師在崗率至95%,并成功查處相關案件2起,有效杜絕“影子藥師”。
??? 二、系統構建防控賦能機制,實現行業問題“精準治理”。堅持“約束與賦能并重”,通過強化社會監督和獎懲激勵,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落細,強化風險防控。突出標準引領,系統性提升行業服務水平。一是打開社會監督數字窗口。依托“藥安碼”打通公眾“便捷監督”端口,方便群眾對“藥師脫崗”“處方藥違規銷售”等情況實現“一鍵舉報、圖文舉證”,并由監管后臺實時歸集與分析線索數據,形成轄區藥品安全風險動態“畫像”。真正將公眾監督轉化為精準監管的“源頭活水”。二是壓實主體風險防控機制。在首創化妝品企業主體責任履職報告會機制的基礎上,拓展召開藥械化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會議,督促企業依法落實質量責任。緊盯“關鍵崗位”“關鍵少數”,細化風險防控崗位職責,并探索建立藥械化企業合規激勵機制,對管理規范、合規水平高的企業加大幫扶指導力度,對存在缺陷的企業適當增加檢查頻次,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持續有效運行。三是完善行業服務標準體系。牽頭起草并發布藥品安全社區服務系列規范,內容涵蓋藥品安全“六大員”工作規范、第三方治理、建檔、走訪、個案服務、民生藥事服務、網訂店送、藥品安全講座及志愿服務等多個方面。目前,已起草發布龍港市藥品安全社區服務地方標準4項,參與起草浙江省地方標準1項,起草發布省級藥品行業團體標準2項。通過地方標準和行業團體建設,全面提升社區藥品安全服務與治理水平,為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提供標準支撐。
??? 三、拓寬社會力量共治載體,實現藥安治理“多元融合”。建立“行業自律+第三方評估+藥安合伙人”三位一體機制,引入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和藥安合伙人深度參與社會共治,實現專業監督與社會監督同頻共振。一是推動行業協會自治。聯動藥業協會、基層衛生協會等組織,指導設立龍港市藥品安全共治中心,并制定《小診所用藥規范》等行規6項,持續在行業自律規范建設、能力提升、規范執行與監督、信息互通與風險預警、信用建設與正向激勵、社會共治與宣傳引導等六個方面發揮協會作用,有效維護行業秩序。二是引入第三方協同治理。創新引入第三方治理模式,將藥品經營單位行為規范、不良反應監測等部分監管服務職能轉移至藥品協會等第三方機構,累計實施藥品經營單位行為規范指導服務1956家次,上報藥品不良反應228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129例、化妝品不良反應75例。實現能力、主體與服務三重創新。三是探索“藥安合伙人”參與共治。將“藥安合伙人”機制深度融入社會治理架構,公眾依據《積分貢獻細則》,通過線索舉報、參與評議、科普創作等方式獲取激勵積分,形成“千眼千手”的分布式監督網絡。合伙人積分與等級不僅是社會榮譽的象征,更可作為獲取“信用權益”的憑證。高等級合伙人可獲聘為“特約社會監督員”,持證參與“陽光檢查”等監管活動,實現從“旁觀者”到“參與者”與“共建者”的角色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