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實行藥品保障上下貫通。建立健全醫共體中心藥房藥品目錄,目錄遴選兼顧市(區)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以及慢性病患者需求,定期向上級申請調整。藥品采購由中心藥房統一從牽頭醫院平臺采購,嚴禁基層衛生院私自采購,嚴禁網外采購,藥品款由牽頭醫院統一支付,統一配送,確保基層藥品供應。
??? 二是加強基層藥房同質化管理。醫共體牽頭醫院按照“建設標準規范、標識標牌規范、工作流程規范、藥品管理規范”的要求,加強對基層衛生院藥房常態化管理,強化對國家基本藥物配備、抗菌藥物管理與使用、重點監控藥品使用、藥械化不良反應監測等相關工作的檢查指導,使其運行管理規范有序。
??? 三是加強藥事管理與服務。中心藥房引進高等學歷臨床藥學專業人才,開展藥事相關工作,促進臨床合理用藥。加大藥學專業人員招聘,提高從藥人員占比。加強對基層藥劑人員的業務培訓,提升其服務能力,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安全。加大信息化建設投入,引進臨床合理用藥管理系統,促進臨床“事前審方”,保證臨床合理用藥。
??? 四是推進醫用耗材納入中心藥房統一管理。醫共體牽頭醫院及成員單位制定方案、精心組織、積極推進,整合現有藥品、耗材、器械等科室和人員,統一納入中心藥房管理。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積極參與醫聯體帶量采購,降低藥品虛高價格和運行成本。
??? 五是充分發揮藥事管理委員會職能作用。成立由醫共體牽頭醫院及其成員單位藥學、臨床醫學、護理、院感、醫政等部門人員組成的醫共體藥事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核、制定藥事管理和藥學工作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范,組織遴選醫共體用藥目錄和日常采購管理,強化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承擔指導、監督成員單位臨床合理用藥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