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醫保局,市醫保基金管理中心、結算中心、藥采中心,各定點醫藥機構,有關單位:
為及時做好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更新,保障分類調整醫用耗材數據順利應用,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應用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用耗材掛網編碼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將我市調整更新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時做好醫用耗材數據更新工作。根據國家醫保局下發醫用耗材分類調整數據,市醫保行政部門組織醫保經辦機構、醫藥采購機構等相關單位根據職責和任務分工,及時做好我市醫用耗材數據調整、更新工作,確保數據應用效率。原則上每月調整更新一次醫用耗材數據。
二、設置代碼應用過渡期。為確保患者就醫結算不受影響,對于因耗材分類調整而重新維護賦碼的產品,設置三個月的過渡期(對國家醫保局全部數據,以每月更新數據中國家醫保局最早公布數據時間為起始時間),過渡期間相關產品新碼和舊碼均可用于醫保結算,過渡期后統一使用新碼結算,保證數據質量。
三、進一步規范醫用耗材掛網編碼。對于賦碼范圍內的醫用耗材產品,在掛網、采購、使用等環節,應使用統一的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針對暫未納入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數據庫賦碼范圍的不可單獨收費醫用耗材,采用“Q05000000”編碼作為過渡方案,待國家相關賦碼方案研究確定后,統一組織替換更新。已有本地編碼的,可繼續使用,但涉及數據歸集上傳國家醫保信息平臺,應統一使用“Q05000000”進行映射替換。
四、督促做好信息維護工作。各級醫保部門要加強與醫療機構、耗材生產及經營企業的溝通協調,督促定點醫療機構在過渡期間完成相關醫用耗材新碼貫標工作,指導做好編碼變更、調整、使用等工作。各相關企業要按照要求盡快在國家醫保局數據內完成數據維護更新工作;各定點醫藥機構應及時做好本單位信息系統升級維護工作,嚴格按照要求做好醫保醫用耗材使用、費用申報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