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H-HD2023-1)》要求,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2年,本市于2024年9月10日執行集采結果,現就第二年度執行與簽約事宜提示如下:
醫療機構應嚴格履行合同,按要求完成各年度協議采購量。未完成首年協議采購量的醫療機構。未完成的量累計到周期內下一年度,醫療機構在尊重臨床實際的前提下,采取切實可行措施促進協議量的執行。
醫療機構無需重新報量,原則上采購周期內總采購量應為首年協議采購量的2倍。同產品類別第二年度總協議采購量不低于上年總實際采購量的95%,同產品類別同中選企業第二年度總協議采購量不低于上年總協議采購量的90%。醫療機構如擬采購首年未報量的中選產品(含增補產品),可新增采購需求量,并與企業簽訂采購協議。
特此提示。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