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指導中心《關于轉發〈價格招采工作風險防范清單(試行)〉的通知》要求,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暢通廣大醫藥企業與寧夏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處(簡稱“價采處”)、醫療保障監控和數據中心(醫藥價格招標采購中心)(簡稱“價采中心”)的交流溝通渠道,廣泛聽取社會意見,為企業提供更加精準、高效的服務,持續優化企業辦事體驗,建立醫藥企業集中服務接待日制度,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待對象和內容
(一)服務對象。
醫藥生產(經營)企業。
(二)服務范圍。
政策咨詢:解讀近期出臺的政策,做好政策宣傳;為企業提供藥耗價格和招采相關政策的咨詢,包括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集中帶量采購、價格治理、醫藥招采信用評價等政策。
業務指導:指導企業熟悉省級集中采購平臺的各項操作流程,包括賬號注冊、信息維護、產品申報、配送關系建立、申投訴、價格調整等。
意見受理:受理企業對現行政策的優化建議,及時收集企業反饋的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為企業與政府之間搭建溝通橋梁,共同推動政策不斷完善。
二、接待時間和地點
每月第一、第三個周四14:30—17:30(14:30—16:00藥品招采、16:00—17:30醫用耗材招采),節假日除外,在寧夏醫保局(地址: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57號信通大廈)19樓接待室(或19樓會議室)開展接待服務。
三、企業接待日服務要求
(一)訴求限時辦結。接待人員應秉持高度的責任感,對于一般問題,接待人員應當場給予答復;對于復雜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在5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或現場答復等形式向企業反饋處理結果。
(二)政策精準解讀。接待人員應深入學習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相關政策法規,確保為企業提供準確、全面、專業的政策解讀,幫助企業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政策要求。
(三)業務專業指導。接待人員應不斷提升自身業務能力,為企業提供藥耗招標采購流程、企業資質審核等方面的專業指導,助力企業提升業務辦理水平。
(四)廉潔高效服務。接待人員應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吃拿卡要行為,提供廉潔高效的服務,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五)主動收集反饋。對于接待中反映的典型共性問題以及答復意見,在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寧夏醫保局價采處、價采中心可歸納整理后適時對外公開。
(六)持續提升服務。接待日制度實施后,以集中接待日為主,除緊急情況外,原則上寧夏醫保局價采處、價采中心在接待日之外不再接待企業來訪。接待人員應定期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優化服務流程和方式方法,持續提升服務質量,為企業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